Top of page. Skip to main contents. Skip to main menu. Skip to footer.

菱重冰山制冷环评报告书简本
2013-11-17

       前言

  菱重冰山制冷(大连)有限公司是由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共同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45%,三菱重工出资440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55%。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院内。企业成立的批复见附件,大开经贸[2013]54号,详见附件。

  菱重冰山制冷(大连)有限公司拟投资1.6亿元人民币,建设离心式冷水机组项目,该项目租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开发区双D港的15393.21m2厂房,采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热交换器,加上外购其他零部件等,组装离心式冷水机组,达规模组装规模为500台/年。

  所租赁的厂房原规划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套事业部及冷风机事业部车间,现租给本项目用做生产车间及办公用,厂房的土建手续由大冷负责建设,内部设备安装由本项目完成,目前,建设单位已与大连冷冻机签订了厂房租赁协议。并取得了立项批复,文号大开经贸[2013]53号,详见附件。本项目环评,不含该厂房土建施工期环境影响,该厂房的土建施工期环评已包含在《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该环评报告书已于2010年1月取得了环评批复,批复文号环评批2010-035号。

  根据国家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其修订版),鼓励类中第十四项的第51小项,制冷空调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生产。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1年12月24日发布第12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禁止类,属于允许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菱重冰山制冷(大连)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监测以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总论

  1.1评价原则及目的

  本着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一致的原则,在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明确项目投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论证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污染控制对策和建议,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出结论,以此为环保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政策

  略

  1.2.2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2.3相关规定及文件

  略

  1.2.4其他相关文件

  

  1.3评价因子识别

1.3.1污染因子识别

根据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的特点,判定污染因子见表1.1。
表1.1            环境污染因子识别表

/upload/2020/03/202003030957170481779351483.png

1.3.2评价因子判定

根据识别的项目污染因子,结合工程分析,确定评价因子见表1.2。
表1.2             评价因子一览表

/upload/2020/03/202003030957522001210066996.png